监控系统安装的工程施工,是按设计要求将系统各监控设备及线缆等按规定的要求逐一到位,并将其安装、调试构成实用系统的过程,安防系统的施工安装,是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也是决定整个系统质量的关键步骤,显然,安装是工程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所以,整个施工阶段必须在强有力的行政及技术管理班子的领导下,按设计方案和规范规定的要求,科学而周密认真地进行,并且要做到安全、可靠、保质、保量、按时协调地进行施工,这是保证按要求如期建成实用监控系统的关键。完成后可参照以下几点进行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验收工作:
一、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1.2、 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音频设备的输入、输出阻抗应为高阻抗或600Ω;
1.3、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并与报价单一致。
1.4、 图象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象质量不应低于4分;(具体见附表)
1.5、图象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400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
1.6、配线时应尽量避免导线有接头。除了非用接头不可的,摄像头其接头必须采用压线或焊接,导线连接和分支处不应受机械力的作用。穿在管内的导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接头,必要时尽可能将接头放在接线盒探头接线柱上。
1.7、配线在建筑物内安装要保持水平或垂直。配线应加套管保护(塑料或铁管,按室内配管的技术要求选配),天花板走线可用金属软管,但需固定稳妥美观。
1.8、信号线不能与大功率电力线平行,更不能穿在同一管内。如因环境所限,要平行走线,则要远离50cm以上。
1.9、报警控制箱的交流电源应单独走线,摄像头不能与信号线和低压直流电源线穿在同一管内,交流电源线的安装应符合电气安装标准。
1.10、报警控制箱到天花板的走线要求加套管理入墙内或用铁管加以保护,以提高防盗系统的防破坏性能。
1.11、线管配线有明配和暗配两种。摄像头明配管要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
二、 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2.1、 根据系统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
2.2、 根据建筑平面或实地勘察,确定摄像机和其它设备的设置地点;
2.3、 根据监视目标和环境的条件,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
2.4、 根据摄像机分布及环境条件,确定传输电缆的线路路由。
三、摄像机的设置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2.5~5m;室外应距地面3.5~10m,并不得低于3.5m。
3.2、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顶部、电梯操作器的对角处,并应能监视电梯厢内全景。
3.3、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保证摄像管靶面不受损伤。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
3.4、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应避免逆光安装。
四、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五、监控系统的工程验收表单交接:
A、系统工程的施工验收申请报告;
B、系统质量的评价报告;
C、系统质量的客观测试验收报告;
D、图纸、资料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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